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充分利用系现有多媒体(网络)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系成立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系副主任、分管教学的系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在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按照学院和系学科课程建设规划,制订系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方案,审定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经费资助额度,检查、督促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进展情况,负责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等工作。
二、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
我系各主干课程表原则上要求采用多媒体(网络)教学,鼓励和支持其它课程的任课教师采用多媒体(网络)教学。
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由各教研室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提出申请,并填写《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经系审查后,提出立项意见,确定经费支持强度。
三、项目管理
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由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
四、经费使用
系设立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经费使用范围仅限于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费用,如制作费、资料费、耗材费等。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经费由项目主持人负责使用与管理,系领导统一审核。
五、项目验收
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
项目结束后,项目组要认真总结,写出项目总结报告,报多媒体(网络)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核实,提出审核意见,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验收鉴定。对于有显著成效的项目,推荐参加院级教学成果申报。对于没有按项目计划完成的项目,取消后续补助。项目验收合格后,以后须在该门课程中继续使用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继续提供有关经费资助。
管理科学系
200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