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联网计算机、音响、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和录像机、VCD和校园网络系统等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为规范管理,提高我系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1.多媒体教室是系多媒体教学的专用场所,多媒体设备原则上只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不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系领导批准。
2.多媒体教室设专人负责多媒体设备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多媒体设备原则上由多媒体管理人员开启、关闭,由上课教师操作使用,学生未经多媒体管理员许可不得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
3.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应在多媒体管理员的指导下,事先熟悉教学设备的配置及使用方法,认真阅读或听取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控制台的操作说明;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保管好使用的移动设备(如无线话筒、摇控器)等;设备使用完毕及时通知多媒体管理人员关闭系统,并自觉做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使用自带外接设备的教师,应事先与多媒体管理员联系进行调试。
4.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应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使用时若设备出现故障,不得擅自拆除设备、关闭总电源等,要及时通知多媒体管理人员处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由多媒体管理人员处理。
5.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环境及相关参数;不准擅自改动系统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系统设备;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
6.每学期结束时,系安排一次全面的多媒体设备检查和维修工作,必要时将对系统进行重装,对计算机中的数据不予保留,请各任课老师自行保存上课数据。
7.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学校规章。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行教学内容以外或未经批准的活动,不得擅自将录像带、碟片在多媒体平台上播放。
8.爱护教学设备,共同维护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将粉笔、黑板擦、茶水等放在设备讲台上,保持设备讲台的清洁。使用投影器等设备时,尽量少用或不用粉笔,可使用实物展示台进行书写,减少粉尘对设备的影响。
9.保持多媒体教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将垃圾遗弃在课桌或室内。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
10.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多媒体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导、制止,并将情况登记上报。系领导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设施或设备损坏、丢失的,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
11.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岗位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主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并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系里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载。
管理科学系
200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