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教学管理制度 
 人才培养 
 专业建设 
 课程与教材建设 
 实验实训 
 教学改革与督导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教学工作>>课程与教材建设>>正文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听课看课计划

 

发布时间:2017-05-08     作者:     阅读:[]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听课看课计划

(第二轮)

一、听课看课时间段

第一批:2017年4月25日——28日

第二批:2017年5月2日——5日

二、听课看课人员及其对象

(一)第一批

第一组:组长王晓燕,成员黄朝宾、李英勤、黄文芬、经济系各教研室主任。所有没有课的属于上次听课对象教师按照自己的系属参加听课。

听课对象:杨兴霞 程靖琪 冯元力

第二组:组长周玉娟 ,成员吴忠权、刘天能、余明友、管理系各教研室主任。所有没有课的属于上次听课对象教师按照自己的系属参加听课。

听课对象:孙伟 郭仕帅 赵文晋

(二)第二批

第一组:组长周玉娟,成员黄朝宾、余明友、 黄文芬、管理系各教研室主任、管理系所有无课的属于上次听课对象的教师。

听课对象:所有评估期间有课的教师(上次上公开示范课的和不属于听课对象教师的除外,被听过两次课的教师除外)

第二组:组长王晓燕,成员吴忠权、刘天能、李英勤、 经济系各教研室主任、 经济系所有无课的属于上次听课对象的教师。

听课对象:所有评估期间有课的教师(上次上公开示范课的和不属于听课对象教师的除外,被听过两次课的教师除外)。

三、听课看课的具体时间

由教务科提供听课对象的课程表,各组长组织听课成员和教师听课,具体时间由各组长确定并于前一天通知教师。

四、听课看课要求

(一)所有听课组成员和要求参加听课的教师都要参加听课,有课不能参加的,参加下一次组织的听课。如果没有统一组织的听课,自己确定时间听所确定的听课对象的课。

(二)所有听课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三)每次听课结束后,马上将听课情况向被听课教师反馈,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指出不足之处并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五)每次听课时组长要记录参加听课的人员,听课任务完成后将每次听课人员名单交教学督导团。

(六)听课任务完成后由各组长进行听课小结,形成书面材料交院教学督导团。

(七)教学督导团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听课情况。

(八)上次安排的属于听课对象的教师,需要完成听课任务四次八节,本次还需完成3次六节,共七次14节。如果有课不能参加集体组织的听课,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时间自行听课。但这次必须完成所有都听课任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团

2017年4月24日

上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下一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听课看课情况总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