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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函授教学过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1-05-28     作者:     阅读:[]

 

函授教育的教学过程,是由自学、面授、辅导答疑、作业、实习、考试、毕业论文等一系列教学环节所组成的。按照函授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地组织好每个教学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为了逐步实现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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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学是函授生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因而也是函授教学的重要环节。学生的自学是在教师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教学活动,必须充分调动学生自学的积极性,自学学时占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2、函授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均应确定一名主讲教师,全面负责该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讲教师应由业务功底好,教学经验丰富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或编写符合成人特点、便于学生自学的教材和自学指导书(或习题集),编制自学周历和自学进度表;调查了解函授生自学情况,指导学生合理支配时间,帮助学生总结自学经验、掌握自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回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3、学生必须按照自学指导书、自学周历的要求,制定个人自学计划,认真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坚持做自学笔记,掌握教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对自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主动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答和指导。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可成立自学小组,以便随时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探讨疑难问题。
  4、应督促和检查学生的自学情况,与学生所在单位建立联系,帮助他们解决自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常向学校主管部门反馈学生的自学信息,推荐典型的自学经验;重点抓好自学小组的筹建、指导与总结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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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面授是函授教学的关键环节。面授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讲授教材的重点、难点、理论体系和思维方式,扫清学生自学的障碍,使学生自学的知识系统化、条理化。为不影响教学,面授一般应安排在节假日或寒暑假期间进行。教学计划中的主干课程,面授学时不得低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2、面授教学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来承担,主管部门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比较好且热心函授教育的教师承担面授教学工作,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
  3、主管部门应按教学计划提前一学期向专业函授教研室布置面授教学任务,选聘授课教师,编制函授日程表,印制面授教学日志,并定期组织教学检查。
  4、面授教学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教师在接受面授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函授特点认真备课,按教学日程编写讲授提纲,不得随意缩减面授时间,不得自行请人代课。每次面授结束后,授课教师应进行教学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主管部门备存。
 
   5、学生应根据面授安排准时参加面授,不得随意请假,更不许旷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面授时,应提前向所在函授站办理请假手续。
  ()考试(考查)
  1、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考试由面授教师命题。命题范围要以教学大纲、教材为依据,不能仅限于面授内容,主要考核学生对本门课程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2、每门课程的结业考试,必须有两套份量相当的试题,并给出标准答案,试卷内容的重复率不超过20%。未经学校审核自行组织考试的课程,其成绩将不予承认。
  3、课程结业考试的时间可安排在当次面授结束时,也可安排在下一次面授开始前。
  4、课程结业考试试卷由面授老师批改,并按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评出每个学生的课程结业成绩。成绩评定后,面授教师要填写《学生单科成绩登记表》一份交学院存档,由教学管理人员按学期汇入《学生成绩综合登记表》,不及格成绩用红笔标注。

  5、学生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的组织管理和考试纪律不得降低要求。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允许在毕业前再补考一次。记分时均注明“补考’宇样。不及格课程,一般安排在下次面授前进行补考。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学习期间必须通过的一项重要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
  2、函授学员的毕业实习一般回各自单位进行,也可在本市、本地区的有关单位进行。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拟订实习(调查)大纲和工作进程,学生必须按其目的和要求完成。
  3、函授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调查报告,由指导教师进行批改,评定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与技能的综合考核,各系务必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地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5、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函授生选做,也可由函授生与指导教师协商拟定。选题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结合函授生的生产、工作实际。每个教师指导函授生毕业论文(设计)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
  6、函授学员毕业论文完成后,经指导教师修改定稿,批阅评定成绩。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对部分优秀论文组织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分别进行评定。组织好学员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7、函授学员的毕业实习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集中收齐后交我院存档。
  ()学位申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成人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凡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的,可授予学士学位。我院成人本科毕业生,按照《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士学位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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