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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5-06     作者:     阅读:[]

 

  一、在校党委领的导下,重点负责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把握学院发展方向,督促学院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按章运转。

  二、负责传达和贯彻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有关方针、政策和指导精神,带头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
  三、主持召开学院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行政重大事项。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负责和领导学院党政办、团委办、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督促和监督学院各组织、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 
  七、接受并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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